发布时间:2024-07-17 12:51 作者: kaiyun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
同时,为提振社会总体消费水平,国家多次释放强有力政策信号。2024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将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在消费品领域积极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旨在撬动巨大的内需消费市场;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全年经济稳步的增长预期目标为5%左右,为国内经济的快速复苏奠定了积极的执政基调,并将“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实现良性循环”列为2024年政府工作的十项任务之一;2024年3月27日,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从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出台惠民举措、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加大多元化主体培育力度、强化家电标准引领与支撑、全方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发展二手商品流通等角度积极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
而在供给方面,面对持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内的诸多企业选择持续进行规模化的产能布局,以规模效应打造成本优势,巩固市场占有率,积极抢占新增市场容量和行业话语权,由此带来未来国内聚丙烯产能的持续扩张,并将在2024-2025年迎来新增产能投产高峰期,供应侧压力增大,行业竞争态势将进一步加剧。
如上表下所示,根据隆众资讯预测,2024-2027年,国内聚丙烯产量和表观消费量增长趋势相当,其中,2024-2025年将迎来新增产能的集中投放,2026年起随市场供需格局的变化,产能增速将逐渐放缓,且不排除后入厂商因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而延迟投产计划或放弃项目建设。
总体而言,未来3-5年内,我国聚丙烯行业预计将持续维持紧平衡的行业竞争格局,出现长期且显著的产能过剩情形的概率较低。
公司聚丙烯装置设计产能为20万吨/年,相较于市场总体产能规模,公司聚丙烯装置对行业供给侧的影响较小,具有需求腾挪空间和业务机会,因此不存在因公司建设该项目而导致行业竞争明显加剧、供需失衡的情形。
综上所述,“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建设,既是遵守首发上市招股文件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监督管理要求,亦可完善公司自身产业链条,拓展产品布局,逐步提升公司在有机高分子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且项目具有一定盈利空间,项目建设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同样为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之一。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已累计投入6.98亿元。公司对该项目投资必要性在于:
(1)同项目1一致,按照首发上市招股文件中公开披露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满足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规定;
(2)其次,该项目所产碳酸二甲酯(DMC)可作为公司基本的产品聚碳酸酯(PC)原材料,实现公司核心业务之一聚碳酸酯产业链的补链、强链。公司建有13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项目,所需原材料分别为双酚A和DMC;首发上市前,公司已建成24万吨/年双酚A生产能力,而随着本项目的投产,公司可满足聚碳酸酯装置对DMC的需求,以此来实现PC原材料的自主供应,解决原材料瓶颈。
(3)此外,在满足PC原料需求的基础上,本项目可富余约5万吨/年DMC产量,可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厚度。DMC是一种低毒,安全,环保的绿色有机溶剂和化学中间体,由于其具有优良的导电性、高电介质常数、较高的电化学稳定性以及低黏度等特性,可当作电池电解液的主要溶剂,目前已大量应用于锂电池行业。
关于锂电池电解液溶剂行业分析,请见项目4“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处。
“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为公司上市后新建的主要投资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35.30亿元,以丙烯和双氧水为主要原材料,采用直接氧化法工艺生产环氧丙烷,装置设计产能30万吨/年。
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已投资22.42亿元,目前处于投产准备阶段,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公司对该项目投资必要性如下:
基于60万吨/年丙烯产能(即项目1),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可逐步提升原料丙烯附加值,同时为公司在建的“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提供必要原材料,因此该项目在公司产业布局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于公司而言项目建设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环氧丙烷,又名氧化丙烯,是很重要的有机物原料,是仅次于聚丙烯和丙烯腈的第三大丙烯类衍生物,下游需求集中在聚氨酯及化工板块,主要消费集中在聚醚、丙二醇和醇醚,除此以外还有碳酸二甲酯(DMC)、异丙醇胺、纤维素、非离子多元醇表面活性剂等,终端则延伸到汽车、家具、家电、高铁、建筑保温以及日化等贴合民生类项目中。
环氧丙烷下业较多,但从行业下游消费结构来看,聚醚多元醇长期为环氧丙烷的单一最大应用领域。聚醚多元醇作为化工原料,最主要用途为用来生产聚氨酯(PU)泡沫塑料。其中,软质聚氨酯硬质泡沫材料具备显著的缓冲功能,且通常具有密度低、透气、吸音、保温、回弹性好等特点,大范围的使用在软体家居、鞋服生产、汽车零配件、防水涂料、塑胶田径运动跑道等;硬质聚氨酯硬质泡沫材料具备绝热效果好、重量轻、比强度大、施工方便等优良特性,同时还具有隔音、防震、电绝缘、耐热、耐寒、耐溶剂等特点,大范围的使用在冷冻冷藏设备的箱体绝热、工业储罐及管道保温材料等。因此,结合上述产业链递进关系,居民消费景气度,尤其是在家居、鞋服、家电领域的整体消费水平将成为推动环氧丙烷市场容量增长的本质动因。
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17年以来,国内环氧丙烷消费量持续增长,由251万吨达到2023年的449万吨,复合增长率达到10%,具体如下:
供给方面,环氧丙烷生产的基本工艺大致上可以分为氯醇法(CHPO)、共氧化法(PO/SM或PO/TBA-MTBE)和直接氧化法(HPPO),各工艺的基本情况对比如下:
其中,氯醇法因其工艺技术相对成熟,生产的全部过程相对安全,所需投资较小等有点,历史上长期为国内环氧丙烷产能的主要工艺。但氯醇法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氯化物的废水和废渣,极难处理,环境污染严重。同时,氯醇法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次氯酸对生产设备具备了较大的腐蚀性。传统的氯醇法生产的基本工艺环保问题日渐突出,已经不再适应环氧丙烷行业发展的趋势。早在2011年,我国《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已经将氯醇法生产环氧丙烷列入限制类,现有装置也正逐步退出。
随着直接氧化法、共氧化法等工艺的日趋成熟,近年来我国环氧丙烷产能和产量均处于快速扩张局面。根据百川盈孚、中国化工报等机构和媒体统计,至2023年末,国内环氧丙烷产能已达622万吨/年,其中约1/4为氯醇法;2023年产量约为415万吨,行业整体开工率约67%。
进出口方面,因传统氯醇法工艺背后的环保和能耗问题,我国自2007年12月以来均禁止环氧丙烷的出口,直至2015年底政策才有所松动,自2015年11月10日起,国家允许直接氧化法(HPPO工艺)生产的环氧丙烷出口。但由于国内环氧丙烷长期存在供给缺口,故环氧丙烷产品出海节奏较慢,具体如下:
近年来,随着直接氧化法技术的日臻成熟以及国家多项政策文件的明确支出,面对着国内环氧丙烷的产能缺口,国内多家化工企业积极筹备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建设,2024-2025年国内将迎来HPPO环氧丙烷装置的密集投产,据不完全统计,除公司30万吨/年装置外,中化国际、烟台万华、中化学天辰、民祥化工等逾百万吨产能将于2024年建成,而根据中国化工报,截至2025年,我国预计将新增约380万吨的环氧丙烷清洁工艺产能。
需求端,如前文所述,目前环氧丙烷终端需求以软体家居用品、鞋服为主,该等作为国民传统的日常消费领域,预计将跟随国民经济总体水平而平稳增长,难以迎来爆发式需求。而在其他应用领域,环氧丙烷为锂电池电解液中碳酸酯溶剂的重要原材料,在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方兴未艾、海外出口蒸蒸日上的市场背景下,环氧丙烷产业有望迎来又一需求量开始上涨点。
同时,在出口放开的政策环境下,面对国内产能的日趋饱和,包括公司在内的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生产企业可拥有产品出口的选择,提高产能消纳。
整体而言,基于当前行业能新建装置的建设进度信息和产品的需求分布,预计国内环氧产能的跳跃式扩张和下游需求的平稳增长将呈现某些特定的程度的供需矛盾,环氧丙烷市场将逐步向宽松方向过渡,产品利润水准将有所缩窄。但同时考虑到随国家“双碳”政策背景下环境保护和能耗管理的日益严格,行业内现有约160万吨/年氯醇法环氧丙烷产能因自身高污染、高能耗属性将面临加快淘汰局面,为新增的清洁产能让渡市场空间。
综上所述,“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是公司提升丙烯产品附加值、打造新能源产业链的关键布局,具有经济性,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为公司上市后新建的主要投资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21.60亿元,以环氧丙烷和二氧化碳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电池级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等碳酸酯电解液溶剂,并副产丙二醇、食品级二氧化碳等。
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已投资14.33亿元,目前处于投产准备,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建成投产。
通过该项目建设,公司可在现有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实现环氧丙烷的高价值综合利用,及二氧化碳减排与资源化绿色利用,逐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拉伸增强产业链条,优化高端化工产品结构,培育壮大新动能,实现生产效益与绿色低碳同步发展。
锂电池主要由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组成,其中电解液在锂电池正、负极之间起到传导锂离子的作用,是锂离子电池的“血液”,对锂电池的单位体积内的包含的能量、比容量、工作时候的温度范围、循环寿命和安全性能等起到重要作用。
电解液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主要由溶剂、溶质和添加剂三部分构成,其中,按质量算,溶剂占电解液80%-85%,是电解液的主体部分,电解液的性能与溶剂的性能紧密关联。电解液溶剂采用混合溶剂体系,其中主要成为为碳酸酯类溶剂,包括碳酸乙烯酯(EC)、碳酸二乙酯(DEC)、碳酸二甲酯(DMC)、碳酸甲乙酯(EMC)、碳酸丙烯酯(PC)等。
锂电池电解液溶剂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并进一步应用于锂离子电池中。锂离子电池按照终端应用场景划分,动力电池、消费电池和储能电池等三大类。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快速地发展,近年来锂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迅速攀升。根据研究机构EVTank统计显示,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达到131.2万吨,同比增长25.8%,其中中国电解液出货量为113.8万吨,同比增长27.7%,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继续提升至86.7%。
如上图显示,2019-2023年,全球及国内锂电池电解液市场需求迎来爆发式增长,而按照80%-85%的质量占比统计,2023年全球电解液溶剂需求量超过100万吨,而国内则在90万吨左右。
供给方面,国内锂电池电解液溶剂产能相对集中,截至2023年底,国内主要供应商海科新源(301292.SZ)已建成约54万吨/年溶剂产能,石大胜华(603026.SH)已建成电池级碳酸酯产能约25万吨/年,二者长期占据国内电解液溶剂市场主要份额。此外,华鲁恒升(600426.SH)于2023年底建成65万吨/年电解液溶剂产能,一举成为国内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龙头厂商。
在建产能中,根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2023年底,除公司25万吨/年电解液溶剂产能外,国内在建产能主要包括:
上述产能的建成,意味着未来1-2年,国内电解液溶剂产能将跨入300万吨/年,实现翻倍式增长,远超当前的市场需求,导致短期内供给溢出。
如上文所述,未来1-2年内,国内电解液溶剂产能将实现翻倍式增长,制造商将面临巨大的行业竞争压力。但与此同时,预计需求端亦将持续性迅速增加态势。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市场方兴未艾,渗透率不断的提高,成为拉动全球电解液及其溶剂出货量的主导推力;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市场对能源需求的水涨船高以及商业运营模式的日趋完善,未来储能行业有望迎来更加蓬勃增长的前景,成为锂电池需求的另一增长点。
随着新能源在全世界内取代旧能源的进程进一步加速,预计全世界内电解液的需求将持续上升。根据EVTank《中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的预测,预计2025年以及203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需求量将达到216.3万吨以及548.5万吨,其中85%以上的需求量将由国内企业来满足。《中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更新预计2025年全球电解液需求量将达到215.4万吨,2030年电解液需求量或将超过559.6万吨。
作为锂电池的重要原材料,溶剂质量一般在电解液总质量中占比80%-85%,因此,2025年电解液溶剂需求量预计将达到218.08万吨-231.71万吨,2030年电解液溶剂需求量预计将达到640万吨-680万吨。
根据上述分析,电解液溶剂市场虽然呈现出阶段性供需失衡状态,但随着全球新能源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化,行业需求将持续维持迅速增加,为厂商创造了良好的盈利空间。
综上所述,凭借“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公司可利用自身产业优势快速切入锂电新能源行业,在蓬勃迸发的电解液溶剂领域抢占市场占有率,谋求增量空间,打造公司盈利增长新极点。因此,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在建项目的主要用途、具体时间规划、设计产能或预期效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规划,说明在业绩持续下滑的情况下大额投建项目的合理性,相关投资决策是不是合理、审慎
上述项目的建设与实施,符合公司自身产业链布局特点,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水平,具备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请见本题目回复“(二)结合分产品的…”。
(四)补充披露近三年预付设备款及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所涉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及往来款余额、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时间情况,相关款项是否变相流向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
公司近三年来投资建设了“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于2023年1月正式建成投产)、“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2023年11月丙烷脱氢项目建成投产)、“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等项目,新增了丙烯、碳酸二甲酯等产品产能,产品进一步丰富,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和完善。
以下表格列示了公司近三年预付设备款及在建工程的主要供应商情况、相关交易、付款情况,以及合同签订等情况。
(五)补充披露公司在前述项目建设中,资产金额来源、未来资金需求、未来筹措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带来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主要在建项目的未来资金需求、资产金额来源及筹措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针对公司主要项目建设中所需约31.85亿元的资金,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等方式来进行筹措。因此,公司在建项目虽然存在资金需求,但公司现在存在货币资金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能够完全满足一定的需求,另外公司同时拥有上市公司融资渠道、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融资等多种筹资渠道,预计能够完全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规模128.9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3.03%。按照未来12.65亿元的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建设进行测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小幅上升至39.0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
(六)补充披露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对应的用途、期限、利率区间、归还时间,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状况、市场情况等说明是不是真的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金额为214,239.19万元,分别用于建设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其中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新增长期借款172,988.00万元、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新增长期借款41,251.1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结合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状况、市场情况等说明是不是真的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公司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公司依照现行运营状况和经营策略下维持日常经营。
公司日常销售活动执行预收款的销售政策,且库存产品周转较快,经营活动流量充裕。计算,由于公司目前现金周转期为-33.56,不适用于最低货币现金保有量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注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非货币性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平均余额/营业收入;
注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应该支付的账款+应当支付的票据)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经营现金流方面,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61,386.23万元和46,947.87万元,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能够为公司带来持续的日常经营资金流入。
市场方面,公司重视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并及时作出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随公司产业链条的完善,多元化的产品结构让公司更具市场竞争力,公司有关产品在生产、技术、资金及环保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壁垒,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经营现金流稳定。
综上,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状况、经营现金流状况良好,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完善的产业链条有利于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目前公司不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一)问题二(1)分业务板块列示近三年主要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包括类型、用途、区位、取得时间、产能及实际利用情况等,结合经营模式说明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效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不是存在差异及原因;
(1)了解及评价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对固定资产相关内控进行测试,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2)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执行了全面的监盘程序,了解相关资产生产使用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
(3)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重新计算,复核固定资产折旧的准确性,同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其折旧费用的合理性;
(4)了解公司的产品市场占用情况,了解产品技术更新带来的资产闲置情况,分析管理层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的合理性;
(5)取得各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台账及相关的合同,检查账面付款记录,与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核对,查找有无差异;
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是一致的,公司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问题二之(4)补充披露近三年预付设备款及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所涉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及往来款余额、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时间情况,相关款项是否变相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1)实地查看在建工程进展情况,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观察已转固资产是否已投入使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3)取得各生产装置、在建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预算、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情况差异,检查相关项目立项申请等手续是否齐全;
(4)取得近三年公司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核实是否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取得各生产装置的土建、安装台账以及付款记录、发票台账等,与相关部门登记的合同台账进行核对,并与账面新增的土建、安装工程进行核对,对主要在建工程合同、工程付款进度等进行检查;
(6)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计价是否正确,对于设备支出,获取重要工程设备合同、大额付款单据、发票等,与合同台账进行核对,确认本年新增的在建工程的合理性和线)获取预付款项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相符,结合应付账款审计,核查有无重复付款或重复挂账的情况;
(8)对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其波动原因是否合理,是不是真的存在明显异常;
(9)对预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严格控制函证过程;检查回函情况,对未回函的重要预付款项实施替代程序;
(10)检查与预付款项有关的会计记录,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检查预付款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作出恰当列报;
(11)检查资产负债表期后的预付款项发生额、结合在建工程明细账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结转预付款项,检查资产负债表日预付款项的线)针对大额预付款项,检查合同的付款条款、实际付款比例,确认是否按照正常进度进行付款,截至期末相关设备或物资是否未到货,并对期后到货情况进行检查;
(13)取得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往来明细账,核实是否存在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转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情形。
公司针对上述近三年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是一致的,业务往来均基于真实的商业背景,相关款项支付符合合同规定,公司与该等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款项支付后又由供应商转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形。
1、查阅了公司近三年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明细表,了解主要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入情况;
3、访谈公司管理人员,获知公司近三年大额资本性投入涉及的项目、投资目的以及与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关系;
4、查阅公司近三年大额投资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行业报告,分析行业当前供求关系和未来走势;
5、取得各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台账及相关的合同,检查账面付款记录,与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核对;
6、取得近三年公司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核实是否同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7、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往来明细账,核实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转回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情形;
1、近三年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对应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正常,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且在当前市场景气度受挫环境下,仍可持续创造收益;
2、公司上市以来大额投资项目契合公司自身产业链规划,具有商业前景,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3、公司近三年同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基于真实的商业背景,相关款项支付符合合同规定,公司与该等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款项支付后又由供应商转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形;
4、公司货币资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为充裕,日常情况良好,融资渠道多样,可以满足公司自身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4.46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库存商品1.43亿元,同比增长48%,原材料1.32亿元,同比增长7%,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9万元、912万元。具体来看,报告期内,除双酚A和聚碳酸酯产品库存量同比分别增长63%、3%外,其他主要产品苯酚、丙酮、异丙醇库存量分别下滑29%、35%、22%,下滑幅度较大,同时,苯酚、双酚A碳酸二甲酯全年均价分别下降23%、32%、20%;原材料纯苯、丙烯报告期均价分别下降10%、10%。2024年一季末,存货账面价值5.40亿元,继续增长,同比增长47%。
请公司:(1)按照主要产品及对应原材料补充披露存货构成明细、库龄、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结合产销模式、备货周期说明在报告期收入利润下滑的情况下,报告期及一季末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报告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及依据,并结合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说明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相关情况与可比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重大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按照主要产品及对应原材料补充披露存货构成明细、库龄、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结合产销模式、备货周期说明在报告期收入利润下滑的情况下,报告期及一季末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截至2023年末,随着6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的投产,公司已建成了“丙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一体化产业链,各环节产品在满足下游装置原料需求的基础上,富余产能对外出售,既保障了生产各环节原材料的稳定供给,同时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灵活调整各环节装置负荷和自用/外售比例,从而增强了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上述产业链设计下,企业主要产品分别为丙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DMC等,对应主要自制半成品为异丙苯、苯酚(PH)等,原材料则以丙烷、丙烯、纯苯为主,具体如下:
如上表所示,库存商品的变动为公司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变动的根本原因,其具体构成如下:
公司作为大型化工企业,采用以产定销的经营模式。公司产品为自主生产,主要采取“连续生产、依据市场适时调整”的生产模式,依据市场产品价格、客户的真实需求、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产品自投料到产成品出库多在72小时完成,且销售渠道畅通,库存商品周转较快。
2023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较多,根本原因为2023年烷脱氢装置、DMC装置投产,期末库存新增产成品丙烯4,616.26万元、工业级碳酸二甲酯604.91万元。
1)苯酚、丙酮较2023年金额增加5,574.17万元,根本原因系酚酮一期装置4-5月份有大修计划,为稳定客户关系与本公司下游装置生产需要备货。
2)2024年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试运行,期末库存新增产成品环氧丙烷1,074.01万元、双氧水311.88万元。
受项目投产节奏、装置检修安排、各自差异化产品对应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各化工企业存货变动余额存在不同的变动趋势,属合理情形。其中,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检修备货及新项目投产影响。
报告期内各产品按车间归集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按照各车间本月产品的产量和销售单价,按照售价法在不一样的产品之间进行成本分摊,各月因受产品售价和产量变动影响,因此各产品成本的具体分摊比例不一致。
公司产品成本核算科目设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项目。其中,直接材料指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直接人工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员工薪酬;制造费用指公司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维修费等。
公司依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当月原材料库存成本和发出成本。公司产品领用的直接材料按照标准成本核算,标准成本为上月末的原材料库存成本与本期增加原材料购进成本的加权平均成本。
直接人工包括工人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按生产车间归集,每月月末,公司按照各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计提的工资计入各车间直接人工成本进行分摊。
公司制造费用最重要的包含折旧费、水电费、修理费等,按生产车间归集,每月月末,按照各固定资产所属的生产车间进行折旧分摊,水电费按照各车间所耗用的实际水电耗用量进行分摊,修理费按照各车间实际提报的修理项目进行分摊。对于无法直接归属到各生产车间的辅助车间的折旧费、水电费与修理费等的分摊,按照各辅助车间所服务的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性,按照各车间生产实际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按照售价法在本车间所产产品之间分配成本。
液态产成品入库流程:苯酚、丙酮等成品为液态,通过管道运输至各生产部下设的供销车间管理的罐区中储存。每日0点,生产车间操作人员从流量计、储罐液位计上读取成品数据,填写《罐区库存表》并签字后,报送供销车间会计,在U8系统中生成《成品入库单》。(下转C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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